盗版岩与酒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5287|回复: 5

老岩场开始有人收钱了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6-5-29 13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born from the simulation
下面是我在三夫发的讨论帖子。
http://www.sanfo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5&star=1&replyid=201843&id=67515&skin=0&page=1

上周六在老岩场,那里已经被搞拓展的人霸占了,大喇叭哇哇的喊,非常让人厌恶,还有一个村民,过来说那是他家的地,他跟我说话的时候,还说目前还没打算收钱什么的,只是希望大家也能去他家住。他家就是德来家附近那个琴宝家园的农家乐。

但是周日,搞拓展的又去了,早早的就把绳子都挂上了,在场的岩友说已经有人开始去收钱了,我当时没在场,不知道是不是周六那个人,据说要给一人5块,要不就把绳子给拽下来。

愤怒中,不知道大家有什么办法。现在白河真是不太平了。

还有小怪岩场,以后去恐怕也不是很方便了,那种了点玉米,虽然说还有一两米地方做保护够了,但是那个农民也是要收钱,要不就让走人。不过那天确实有北航的学生踩坏了几颗玉米苗,学生们不太懂事。


ELSEWHERE的发言:
第二天德来送我们回去的时候,我在车上还问他这个事了

德来的原话:那个自称承包了那片地,并要求我们住他家的人,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,在他们村那一带是一个惯偷。他要钱别给,如果他抢东西搞破坏就报警,自然有人来管理他。

关于土地承包,德来说,老岩场一带不属于张家坟大队的,还说凡是山区里面没有农田林场的都是没人承包的,也就是说那个人自称承包了那块地,可能并不属实,如果他非要自称自己承包,可以要求他出具承包合同。

拓展的太烦人了,把风气都带坏了,别人管拓展的要求,拓展队伍大,为了息事宁人,肯定会掏钱,再说掏的钱最终还是有队员来埋单。一旦有人开始给钱,以后就很难再控制住了。

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回天津的时候也在讨论,就是老岩场这样的自发性建设的公共场地,用来给拓展公司做商业用途,实在过分,最好拓展公司去白河做商业活动,能够白河基金一些钱。

民间组织一旦涉及到利益关系,很多事情就很难办了

该人出示的合同书照片:


发表于 2006-5-29 18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Think Simulation
虽然对政府根本没什么信心,我还是把协议书的照片发到密云县政府的县长信箱去了,
质疑两点

1.协议书的合法性
2.据此协议书收费的合法性

http://www.bjmy.gov.cn/xzxx/qt/mail.jsp?mailType=1

有反馈随时通知大家...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5-29 18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Think Simulation
和商业队好打交道。他们一般靠名声吃饭,也基本理解其中各方面的道理。不讲理的经受不住广大攀岩者给他们找麻烦。那个承包的估计也长不了。有作掉脑袋买卖的,但没有作不赚钱买卖的。等他们发现赚这块儿的钱太麻烦,就自动开路了。给他们找麻烦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5-30 13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Think Simulation
>有作掉脑袋买卖的,但没有作不赚钱买卖的。等他们发现赚这块儿的钱太麻烦,就自动开路了。给他们找麻烦。

没错,当年箭扣长城的收费,就是因为当地村民不敢对人身安全负责,才退出的。
我们也可以给收费的找些麻烦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5-31 23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Think Simulation
周末和木兰一起爬了老盐场,真是场子大了,什么人都有,北航那几个小姑娘挺哪个的,踩人家地明显就不对嘛~说过她们还是硬给踩了,我也是学生,为什么我知道的,能作到事情她们就不能呢~?还是希望北航的带头人能给她们讲讲,脱离人民是不对的,个人也认为自发打上的线路不应该用来做商业活动,老盐场收钱是个挺郁闷的事情,开个头,以后就都是人干这了
另:这次爬了白河8条线路,因为个人经济原因,现在还不能给白河基金做应有的付出,只能先感谢开线者的无私付出
P.S:受北京CLIMBER们照顾了,要谢谢大家~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6-1 15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born from the simulation
咱们最好也能主动地给一些学生们提醒,谁让人家还小,社会经验不丰富呢!毕竟他们不代表我们大家!
还是飞狐比较牛啊!期待好的回音!
这个周末,我们又要去白河了!希望一切平安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盗版岩与酒 ( 京ICP备05053585号 )

GMT+8, 2024-11-26 06:09 , Processed in 0.053403 second(s), 17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